中心各部门:
根据《河北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评选暂行办法》(校政字〔2016〕164号)与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年度河北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,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,拟向学校推荐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1项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现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-4月21日。在此期间,任何部门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,请以书面具名形式向实验实训中心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,逾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异议受理单位:实验实训中心
地址:北辰校区实验实训中心214
联系方式:60438202
附件:实验实训中心2023-2024年度教学成果奖励拟获奖名单
实验实训中心2023-2024年度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名单
实验实训中心
2024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