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来实习人员安全协议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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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3-06-07

甲方: 河北工业大学实验实训中心

乙方:

  为加强外来实习人员学习期的安全管理工作,保证甲方正常的教学秩序,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,达成协议如下:

  一、甲方责任

  1.在上岗实习前,甲方指派指导老师对乙方进行应有的安全教育培训,并提出具体安全要求。

  2.甲方应将有关危险因素和注意事项向乙方讲解清楚,指导乙方按照安全规程的作业。

  二、乙方责任

  1.乙方应积极接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,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及各种规章制度,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实习岗位以外工作区域、未经允许不得触动任何设备。

  2.乙方应服从甲方的领导和安排,尊重指导老师,协助甲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。

  3.乙方在工作之余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自身负责。

  三、违约责任

  1.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,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;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  2.如果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厂规厂纪而引起的安全事故,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。

  3.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,人员的身体状况、精神状态不佳时可以请假,并及时向甲方讲明,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四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共同协商解决。本协议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持壹份,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
 

 

  甲方(或委托代理人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乙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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